鍋爐安全運行的必要條件有如下方面:鍋爐必須有的強度。鍋爐爆炸的原因較多,但直接的原因都是由于該鍋爐某個部位的受壓元件強度不夠,當壓力超過其部位答應強度,即材料內(nèi)部應力超過材料強度極限時,爆炸就會發(fā)生。因此,鍋爐各個受壓元件都應進行強度計算,包括開孔的計算,對開孔引起的筒體強度減弱應給予足夠重視?,F(xiàn)實的情況是,定點鍋爐廠出廠的鍋爐在設計、材料、工藝及檢驗等方面,都比較正規(guī),尤其技術資料比較的鍋爐,無需再進行強度校核,但設備必須完好。對于缺少技術資料或資料不全的舊鍋爐,應根據(jù)鍋爐結構,分別按《水管鍋爐受壓元件強度計算》和《鍋殼式鍋爐受壓元件強度計算》進行校核。在此需提醒的是,不應以水壓試驗來確定較高許用工作壓力.總之,確定鍋爐的使用壓力,是按照計算取其各部位受壓元件的小值,這樣就可認定是符合安全要求的。有時在校核計算或設計計算中,某受壓元件強度不足,限制了整臺鍋爐的使用價值,而不能滿足生產(chǎn)工藝或生活的需要,可采用等強度和超過于等強度的設計思想,予以加強,但應選擇公道結構,且經(jīng)過強度核算,以便為生產(chǎn)和生活服務。鍋爐結構必須公道。鍋爐輔機結構包括的內(nèi)容較多,這里重點是講各受壓元件在受熱后能自由膨脹,不至于把應力集中于某個局部,致使鍋爐因熱應力影響提前損壞,甚至導致事故的發(fā)生。有的鍋爐結構采用直管、直筒,缺少彈性,沒有補償措施,單考慮強度,忽視結構的公道性。對一些舊鍋爐必須進行全面檢驗,只有明確設備狀態(tài)后進行計算才會.安全附件應、有效。鍋爐安全附件是鍋爐安全運行不可缺少的附件,是司爐工的“眼睛”和“耳朵”。每臺鍋爐應有規(guī)定的安全閥,定期作手動或自動的排放試驗,且每年進行一次整定和校驗,每臺鍋爐還應有規(guī)定數(shù)目的壓力表,裝用后每半年至少校驗一次。此外對蒸汽鍋爐還應有水位表。熱水鍋爐應有測溫儀表。對于敞口運行的常壓爐,應開口與大氣接通,避免產(chǎn)生壓力,造成事故. 鍋爐輔機安裝地點的選擇。鍋爐房的位量和設計,應參照有關規(guī)定選擇和設計。鍋爐不應設在聚集人多的房間如浴室、教室、劇院、商店、醫(yī)院等。
認真地加強運行治理。對鍋爐制造廠實行許可證制度,正規(guī)制造廠的鍋爐在強度、結構、制造質(zhì)量等方面已經(jīng)得到了基本。設備本身應為鍋爐的安全、經(jīng)濟運行創(chuàng)造“先天”條件。有了必要的“硬件”,再輔以相應的“軟件”,加以嚴格的治理,認真的操縱,一定會達到安全、經(jīng)濟運行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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